我院关于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附加分评分细则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究〔2016〕45号)文件精神,经我院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大学生参加以下活动并获奖者分别给予鼓励加分,特制定本细则。
(一)加分范围
评分范围由科创活动竞赛、学术论文、专利及发明创造、荣誉称号四部分组成。累计加分上限为100分。
(二)参加科技创新竞赛加分办法
科技创新竞赛是指计算机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的各类比赛、竞赛,具体包括学校电脑大赛、程序设计大赛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单列),省级及以上的软件设计大赛、程序设计大赛、计算机设计大赛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单列)等。
1.获得校级比赛特一二三等奖的,每项分别计20、10、8、6分;获得省级比赛特一二三等奖的,每项分别计40、30、20、10分;获得国家级比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每项分别计50、40、30、20分。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立项,每项分别计30、20、10分。
作为综合性赛事的“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加分的分值在按特一二三等奖对应上述分数的基础上,乘以1.5的系数计分。
2.不同项目的得分可以累加;同一项目获多项奖励的按最高分计分一次;以上属于个人项目的,按照第一作者加分。
3.按作者排名计分:2人7:3(即第一作者占70%,第二作者占30%,下同);3人6:2:2;4人6:2:1:1;5人5:2:1:1:1;5人以上,第一作者50%,其余平分另50%。
(三)学术论文加分办法
1.论文级别的认定以科研处最新公布的《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理工科)》为准。
2.论文必须是以华侨大学我院为第一单位,否则该文不予计算加分,论文必须见刊,只有录用通知单的分数减半(online未正式见刊文章,按只有录用计算)。
3.对于已正式发表的论文,证明材料须检索证明,未检索的须提供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及封底的复印件。
4.发表特刊、一类、二类、三类论文,每篇分别计80、50、30、10分。
5.按作者排名计分:2人7:3(即第一作者占70%,第二作者占30%,下同);3人6:2:2;4人6:2:1:1;5人5:2:1:1:1;5人以上,第一作者50%,其余平分另50%。
(四)专利加分办法
1.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每项分别计50、30、10分。
2.需取得授予专利权并获得专利证书,提供专利证书的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分。
3.按作者排名计分:2人7:3(即第一作者占70%,第二作者占30%,下同);3人6:2:2;4人6:2:1:1;5人5:2:1:1:1;5人以上,第一作者50%,其余平分另50%。
(五)荣誉称号加分办法
1.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省部级荣誉称号、市级荣誉称号、校级荣誉称号(“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每项分别计50、30、20、10分。同类型称号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2.获奖者须提供相应的获奖证书或者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
3.奖学金所获荣誉称号不予加分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