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名单
根据调剂考生初试折算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形成复试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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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编号 |
姓名 |
本科学校 |
报考专业 |
初试折算成绩 |
1 |
102480122020483 |
蒋坤良 |
吉林大学 |
电子信息 |
320.3 |
2 |
103850210830066 |
胡剑 |
华侨大学 |
软件工程 |
318.5 |
3 |
107010420910763 |
李则果 |
湖北大学 |
电子信息 |
305.6 |
4 |
107000036095723 |
谢进 |
江西理工大学 |
电子信息 |
299 |
5 |
102850211814553 |
程涛 |
江苏理工学院 |
电子信息 |
297 |
6 |
104030085401456 |
李云 |
东华理工大学 |
电子信息 |
296 |
7 |
105890016006816 |
陆篡民 |
湖北理工学院 |
电子信息 |
292 |
8 |
102950211612566 |
吴静 |
海南大学 |
电子信息 |
292 |
9 |
100050441111299 |
潘学良 |
山东协和学院 |
电子信息 |
279 |
二、资格审查
6月9日14:00前,考生须按要求将资格审查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复试前,学院对考生的所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于不符合规定、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材料:
《华侨大学2020年硕士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彩色扫描件,签名部分手写;
《2020年报考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彩色扫描件。一般由考生人事(学籍)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彩色扫描件;
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彩色扫描件(往届生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彩色扫描件;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准考证彩色扫描件;
《beat3652020年研究生考生自述表》彩色扫描件;
《华侨大学2020年研究生入学复试体检表》彩色扫描件。请考生自行前往所在地县级人民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单有效期三个月);
外语能力证明:如CET-4/CET-6/托福/雅思/GRE成绩单等彩色扫描件;
科研能力证明:如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奖证明、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等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提交要求:
以上材料皆为彩色扫描件(保存为pdf格式,其中10)、11)请将证明材料分别保存为同一pdf文件),请于6月9日14:00前发送到邮箱:cstyzb@hqu.edu.cn,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专业(例:张三-软件工程)。请将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版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专业(例:张三-软件工程);文件夹内每份文档命名格式为:编号、姓名-文档名称(例:1、张三-2020年报考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
注:
以上材料将作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全面考查的参考依据。考生必须保证材料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6月9日14:00前未将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若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提供以上材料,请提前报备,时间可放宽至考生获得拟录取资格两周内。后续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复试方式、内容、时间与费用
1、复试方式: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采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腾讯会议平台作为备选平台。
2、复试内容:
1)英语听说能力:考察考生英语基础能力、英语口语表述和专业英语能力;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察考生学习情况、对学科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专业文献阅读理解能力以及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察考生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
3、复试时间:
2020年6月9日14:30
4、复试费用:130元/人。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交,未在复试前缴费成功的复试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续不再安排复试;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或者未获得复试资格而错缴费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四、录取办法
1、入学总成绩计算办法
1)初试折算成绩=政治+英语1*110%+数学2(数学1*110%)+专业课(408综合基础*110%)四门课程成绩之和;
2)复试成绩=英语听说能力成绩(20%)+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50%)+综合素质能力成绩(30%),满分100分;
3)入学总成绩=初试折算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不予录取情况
1)未参加复试,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3)未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者;
4)未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招网”上对“拟录取”状态设置“接受”者。
3、录取原则:
1)按入学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调剂生;
2)通过复试的调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接受”我院“拟录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92-6162551
六、解释权
本条例由beat365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beat365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