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激励澳门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学院决定评审2023年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
根据《华侨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学生根据申请类别填写申请表(一人仅限申请一个奖项),并报学院审核。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名额分配和申请情况,遵循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并确认推荐名单报学生处。
3.学校审定:经学生处组织审核评议并进行全校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三、注意事项
请班级做好相关组织申请和评审推荐工作,于6月24日前将班级内汇总表、学生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等电子版(一人一档以文件夹形式归整)打包压缩并命名为“班级+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申请材料”发送至znyu@hqu.edu.cn。学生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我院团委D4-504,签名均需手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