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试聘低聘人员申请恢复原聘岗位工作的通知》(人事〔2018〕127号)和《华侨大学关于开展2016-2020学年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通知》(华大人〔2016〕99号)等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学院岗位聘用委员会拟同意应晖恢复原聘岗位(教学岗十级)。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3日,公示电话0592-6162556,公示邮箱cst@hqu.edu.cn。在此期间内,欢迎师生员工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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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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