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福建省内生源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省外生源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
所需材料:
1、需上交填写完整的《华侨大学2015级学生户口信息采集表》,特别是学生的血型、身高、联系电话,父母亲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为必填项,采集表上必须粘贴一张一寸彩照。若学生是单亲家庭或父母离世的,也要写明父母姓名并在备注栏说明原因。
2、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二代证需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未办理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遗失的,由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未办理身份证证明或遗失证明。
注:2015级未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不需提供户籍证明。
二、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省外生源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
所需材料:
1、户口迁移证
厦门校区新生户口迁移地址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户口迁移地址如已迁移成:福建省厦门市华侨大学,也勉强可以落户,如果把迁移地址写为:“福建省华侨大学”或者“福建省泉州市华侨大学”均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并加盖户口核对章或户口专用章,否则无法落户。此类学生的户口迁移证先交由保卫处户籍室处理,各学院切勿将户口迁移证直接退给学生本人,待保卫处确认后再通知学生更改。
2、户口迁移证各栏内容必须填写清楚(禁止自行涂改),并盖有户口迁出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户口迁移证上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姓名一致,必须有居民身份证编号。出生地及籍贯必须填写到市、县或区一级(例如:福建省漳浦县、福建省福州市),直辖市的需填写到县、区一级。
3、需上交填写完整的《华侨大学2015级学生户口信息采集表》,特别是学生的血型、身高、联系电话,父母亲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为必填项;采集表上必须粘贴一张一寸彩照。若学生是单亲家庭或父母离世的,也要写明父母姓名并在备注栏说明原因。
4、录取通知书原件(注册联)
5、身份证原件(未办理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遗失的,由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未办理身份证证明或遗失证明)。
三、注意事项:
1、户口相关材料在班会时统一收取,材料按照迁移和未迁移户口进行分类。
2、请大家在20号前将 “2015级迁移户口新生信息采集汇总表”、“2015级未迁移户口新生信息采集汇总表”、“2015级新生落户花名册(大家根据自己需要缴交的材料在‘提交的材料’一栏中打钩)”这三份表格的电子版发送至李自法同学邮箱“1490143195@qq.com”。
3、迁移户口学生的身份证原件可等保卫处审核完学生的迁移材料,通知可以办理落户时,再由学院统一交至保卫处户籍室。
4、厦门校区未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我们会在班会时收缴大家的身份证原件交至厦门校区保卫处户籍室(B112)进行暂住登记。
5、此次迁移户口是根据2015年当年的高校招生大表进行落户,2016年将不再办理落户手续即四年内都不允许迁移户口到校,且被退回更改地址或补充材料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是一周内)办理好更改手续,以免影响其他学生的落户。
华侨大学我院
2015-09-09